文字著作权协会         (认领)

文字著作权协会 (http://www.prccopyright.org.cn/)
网站类型:表情头像
运营单位:公司
建站时间:2025-04-23
发布信息数量: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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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概况/*文字著作权协会

*文字著作权协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国务院颁布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由12家著作权人比较集中的单位和陈建功等500多位我国各领域著名的著作权人共同发起。协会是以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宗旨,从事著作权服务、保护和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已获得国家版权局正式颁发的《著作权集体管理许可证》,是我国*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1]

发起单位/*文字著作权协会

*作家协会、*科学院、*工程院、*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 、北京大学 、*版权协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工程院 、*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人民大学、*版权保护中心。[2]

业务范围/*文字著作权协会

1、为集体管理的目的,进行文字作品的登记和相关信息的收集; 

2、集中管理协会会员文字作品的著作权,维护其和著作权相关的合法权利;  

3、 就协会管理的会员文字作品的使用,与使用者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发放使用许可证并收取使用费;  

4、  向文字作品著作权人分配作品使用报酬;  

5、 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代为收转非该会会员文字作品的使用费; 

6、对侵犯协会管理的文字作品著作权的行为,依法采取维权行动,提请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做出行政处罚或提起相应的法律诉讼; 

7、与国外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签订相互代表协议; 

8、开展文字著作权保护的调查研究工作,了解国内外文字著作权保护的动态和发展,向国家立法机关和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提出著作权保护的建议;  

9、 增进文字作品著作权人和使用者对著作权保护的认识和尊重,为社会提供关于文字著作权的咨询和法律服务; 

10、开展著作权保护和著作权集体管理方面的宣传、推广和培训工作; 

11、开展其它与协会宗旨一致的活动。[1]

协会职能/*文字著作权协会

1、对文字著作权集体管理进行宣传; 

2、对会员及文字作品的登记、管理; 

3、依法收取使用者交纳的使用费,并发放许可证; 

4、定期向权利人分配使用费; 

5、承担教科书和报刊转载文字作品等“法定许可”著作权使用费的收转工作; 

6、对侵犯会员文字著作权的行为提出法律意见; 

7、与海外同类组织签约,可代为管理和行使海外文字作品在*大陆地区的著作权。[1]

会员/*文字著作权协会

协会实行会员制。凡在文学、艺术和科学等领域以文字形式创作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通过与协会签订《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都可以成为该协会会员。协会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加入协会不需交纳会费。

*文字著作权协会接受业务主管机关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协会会址设在北京。

教科书使用作品报酬支付/*文字著作权协会 文著协针对《教科书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以下建议:

普遍提高稿费标准

文著协建议,将九年制义务教育教科书与国家教育规划教科书分开规定,九年制义务教育教科书的文字作品稿酬标准可以提高至千字500元左右,其他类型作品也相应提高200元。而国家教育规划教科书使用文字作品可以保持在千字300元的标准。

选文需先授权后使用

文著协建议,“教科书编写、出版单位应于每年*季度,将教科书入选的作品篇目、目录(标题、作者等)向管理文字、美术摄影、音乐等作品和录音制品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备案。相应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及时公告。”文著协还建议,“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权检查各教科书编写、出版单位使用作品的付酬情况。集体管理组织应于每年*季度向新闻出版总署提交各教科书编写出版单位使用作品的付酬情况报告。”

同时,将各教科书编写出版单位执行著作权法情况纳入出版社年检范围,不向著作权人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支付报酬,又不向相应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报送使用作品付酬情况的教科书编写、出版单位,年检机关将视情节给予警告、缓验;对拒不执行上述规定的,年检机关有权不予核验。[3]   

维权案例/*文字著作权协会 起诉出版社

2013年1月中旬,文著协总干事张洪波表示,教科书使用者侵权的现象很严重,而必须“先授权,后使用”的教辅类图书侵权的现象则更为普遍。春节前后,协会将正式起诉几家大出版社,坚决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3]  

向谷歌和百度维权

文著协会长陈建功表示,协会成立来相继向谷歌和百度侵权宣战,经过努力,谷歌提供了无著作权的21万种*图书清单,并向*作家公开发表道歉声明。这是谷歌在全世界范围内遭遇“版权门”风波后*次明确表态和道歉。百度文库也删除了数百万未经过授权的文字作品,并对作家表达了歉意。[4]

起诉苹果公司

2013年11月17日,*文字著作权协会召开了代表大会,陈建功连任会长。据陈建功介绍,近年来许多作家向协会投诉苹果公司侵权,随后协会与苹果公司取得联系,2012年12月和2013年4月,苹果公司两度从美国总部专程派人来同协会进行谈判。

但到目前(截至2013年11月)为止,苹果公司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协会已经正式准备起诉苹果公司,状告苹果公司在未经*作家授权、也没有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在其应用商店(app store)中提供收费下载。[4]